網路霸凌 開玩笑也可能觸法

更新日期:2009/12/17 10:53 林永富

【台灣醒報記者林永富報導】「網路霸凌不一定要達到犯罪的地步,就算是在網路上開玩笑,也可能觸法。」資策會法律中心研究員郭戎晉指出,政府應立法扼止網路霸凌事件可能引起的不幸。

郭戎晉近年來參與網路相關管理法令的擬訂,他在富邦文教基金會的一項活動中表示,青少年因為團體性及模仿能力強,加上網路的便利特性和匿名性,都是網路霸凌行為不斷增加的原因。

他說,過去曾經有這種不幸的案例,一位國小女生因為同學在網路上開玩笑說:「你去死吧!」結果這位小女生當天真的自殺。

這種網路上的壓力,國小或青少年學童可能不知如何排解,郭戎晉指出,美國已經有13個州通過立法管理網路霸凌行為,但是立法也只能規範學童在校時間的行為,並無法管到離開學校之後,因此有賴家長共同關心,但仍力有未逮。

政大媒體素養研究室對兒童媒體使用行為的調查,有幾個學童身心受創的案例,都是集體網路霸凌的結果。

桃園縣小六學生「興興」有個人部落格,十月底有人來嗆聲,並找了七、八個人罵他。他也找了一百多人回嗆,媽媽得知之後,透過學姊向嗆聲者詢問,才發現是誤會,但已經讓許多人擔心。老師仔細觀看嗆聲者及聲援者的內容之後,更發現有許多人雖然來聲援,但是根本不知道為了什麼事。

郭戎晉說,歐盟已經強化對網路安全的教育,日本更訂定青少年安全利用網路法,推廣內建過濾軟體的過濾機制,而且成立一個由首相兼任的專門委員會管理,建議我國也應有相同的機制及管理機關,讓青少年學童有安全的網路使用空間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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