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口神怪性侵女學生 狼師判賠1500萬

2010/02/06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縣某公立高職一名男數學老師上課時滿口怪力亂神,以因果輪迴恐嚇學生,並自誇「法力高強」,連續誘騙9名女學生性侵,其中5位被害人提出附帶民事賠償,法官判被告共應賠償每位被害人3百萬元,合計1千5百萬元。

這名老師在刑事部分被重判73年,合併執行28年,目前已在押,他在法院開庭時坦承犯行,並表示願把財產拿出來賠償,但希望金額由雙方協商。

根據判決書指出,被告利用身為班導師及教學機會,在課堂上自稱有通靈能力,向學生傳播因果輪迴之說,甚至私下誘騙女學生,指女學生前世是男生,曾性侵女子,今世有被害女子來尋仇,他則有神通可幫忙化解,只要和他發生性關係就可獲得保護,否則未來婚姻不遂、得性病、外遇、身敗名裂、不得好死。

這名狼師與女學生上床前,還會要求女學生發毒誓,威脅女學生不得洩漏,否則「下體會爛掉、臉上長瘡、遭天打雷劈」,還拍下與女學生性愛照。

97年間案經家長發現報警,共有9位學生指控狼師獸行,其中5名家長附帶民事賠償,要求各賠3百萬元。法官認為,原告正值年少,未料竟遇狼師施毒手,得不時擔憂他人眼光,被害人和家長所承受的痛苦可想而知,因被告還有多筆房產,因此判他應賠償5位被害人共1千5百萬元。

http://www.nownews.com/2010/02/06/91-25677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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