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擬分居條款 「性解放」未納入考量

  • 2010-07-05
  • 新聞速報
  • 【中時電子報/綜合報導】

    法務部日前召開「分居制度」研討會,擬修法研擬「分居條款」,以降低夫妻因衝動而決定離婚的機率。

    據了解,法務部正積極研擬「分居條款」草案。民進黨立委黃淑英表示,她與婦團共同推動分居制度多年,如今法務部總算願意正視,讓分居成為夫妻遇到婚姻瓶頸時的緩衝,並可在現行婚姻制度明定配偶不履行同居義務可聲請離婚的規範下,獲得更多法律上的保障。律師公會全聯會婦女委員會主委賴芳玉律師對政府立定分居條款表示贊成,但認為必須將分居後,夫妻雙方的子女監護權、財產及生活費給付問題一併納入考量。

    值得注意的是,法務部修法分居條款草案,並未將分居期間夫妻雙方「性解放」納入考量,原則上,夫妻在分居期間,仍需履行「守貞」義務,不能與他人發生性關係,若在此期間內通姦,仍算觸法,必須負上民事及刑事責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台股淘金客 的頭像
    台股淘金客

    台股淘金

    台股淘金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