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雷曼兄弟破產 摩根大通判賠476億
2016-01-27 自由時報
〔記者陳柔蓁/綜合報導〕美國國會自2010年起追究2008年雷曼兄弟破產時的責任,現在判決結果出爐,時任雷曼兄弟 (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主要清算行的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 & Co.)被認定在金融風暴發生前惡意耗盡雷曼兄弟流動性,美國破產法院判罰摩根大通14.2億美元(約新台幣476.49億元)。
2008年金融海嘯發生前,華爾街巨頭間相互拆台,摩根大通清空雷曼兄弟數十億美元資產,導致雷曼兄弟資金緊張,最終於2008年9月15日聲請破產,後發生全球金融海嘯的骨牌效應。
雷曼兄弟在2010年遞交給曼哈頓聯邦破產法院的訴狀中指出,摩根大通從特定消息來源得知雷曼兄弟財務發生困境,且美國政府無意援助,於是在2008年9月15日之前四個工作天,從雷曼兄弟撤走86億美元(約新台幣2886億元)抵押品,導致彈盡援絕,只能選擇聲請破產保護。
摩根大通、雷曼兄弟皆拒絕對此做出回應,知情人士指出這筆罰款不會對摩根大通營收造成衝擊。
雷曼兄弟曾是美國第四大銀行,當時聲請破產保護,除了因為房屋抵押債券衍生品交易的巨額虧損,還涉嫌造假財務和隱瞞債務。2012年3月結束破產保護開始還債,至今仍在恢復當中,而美國銀行業裁員潮從當時至今未曾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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