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識字靠詐騙得手1.8億 一片歌手求刑10年 NOWnews
更新日期:2009/11/18 17:02
曾在泰國當藝人、還出過一張閩南語唱片的林姓女子,雖然不識字,卻憑著三吋不爛之舌行騙6年,得手1.8億元,苗栗地檢署17日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將她起訴、具體求刑10年。

56歲的林海燕謊稱認識一名96歲的老婦人,稱對方有9億身家卻沒有親人,只要幫忙繳遺產稅就能拿到龐大遺產,她居然騙到驚人鉅款。檢警指出,林海燕雖不識字,卻涉嫌巧立遺產稅、分割費、律師費、公證費、贈與稅等名目,一人變聲扮演「阿嬤」、「黃法官」、「蔡法官」、「黃小姐」多重角色行騙,共詐得一億八千四百七十八萬元,在台中縣買了3棟透天別墅、8輛轎車及42支手機。

被林海燕騙得團團轉的包括苗栗縣造橋鄉前鄉代表張美蘭,她投資1千5百萬元,不但沒分到一毛錢,還拉前夫、兒子投資,全家人被騙2千5百萬元;張美蘭原有意尋求連任,結果競選經費被騙光,她甚至找上苗栗縣長劉政鴻借錢,要劉政鴻也加入「投資」,劉認為事有蹊蹺而未上當。

離譜的是,既使全案被移送法辦,仍有被害人認為是檢警搞不清楚狀況,不斷向檢警遊說,指林海燕是無辜的,讓檢警也搖頭。同案被告除林海燕外,還有邱月瑾等14人,其中有11人因先前誤信林婦謊言受騙數百萬到上千萬元,後來竟被吸收為集團成員繼續詐騙他人,檢方一併提起公訴。

本則新聞由NOWnews提供 200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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