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公投成案與否 6/3審核
台灣團結聯盟提出ECFA公投案,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昨日指出,將於5月27日召開公聽會,6月3日召開會議,審查公投案是否符合舉行規定。
中選會4日審查通過由台聯黨主席黃昆輝領銜所提「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公投案,6日已送達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
依公民投票法規定,公審會必須在30天內將認定結果通知中選會;經公審會認定不合規定者,中選會將駁回提案;合於規定者,則函請戶政機關於15天內查對提案人。提案人名冊經查對後,提案人數不足時,中選會將通知10天內補提,補提後仍不足規定人數或逾期不補提者,提案將予以駁回。
提案人數足夠者,將展開第2階段連署,連署門檻為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5%,約86萬608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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