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小弟的女流氓張吟霞 重判19年半確定

2010/06/09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橫行高雄地區的女流氓張吟霞,不止組成暴力討債集團,還強盜搶劫財物,讓不少被害人怕的要死又無可奈何,張吟霞甚至還性侵手下的小弟,讓被害人暴瘦不成人形,雖然張吟霞上訴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法官認為她實在太可惡,所以最後還是重判她19年半的刑期。

根據檢方調查,張吟霞自組一個暴力討債集團,不止強盜搶劫一般的民眾,還強拍被害人裸照,甚至曾經計劃打劫一家大型的飲料公司;其間她一度被提報流氓落網,卻棄保潛逃。

她的反覆無常,連手下小弟都受害,一名被討債對象為求自保加入集團成為手下,卻被她性侵,驚嚇到一下暴瘦7公斤。這名被害人當時說,「我被綁手綁腳,眼睛被蒙起來,嘴巴還被打腫,我是由55公斤瘦了7公斤,為了活命也沒有辦法。」

張吟霞除了性侵手下遭判刑3年2個月外,其他的罪行部份,高雄高分院二審重判她19年半,她不服再上訴,最高法院贊同二審法官的看法,維持原判決。這位落網時還能談笑自如的女流氓,恐怕沒想到會被判這麼重的刑期。(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http://www.nownews.com/2010/06/09/91-26130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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