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強擄少女欲性侵 墓園手淫射精成鐵証

2010/06/11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俗話說「死者為大」,但竟有惡狼闖進墳場、做起不法之事!一名張姓男子今年5月當街擄走少女,載往觀音山墓園區意圖性侵,還對著墓碑做起猥褻動作,最後因留下「犯案證據」,遭檢方從重求刑15年。

檢方起訴指出,張永福(33歲)去年底出獄,今年5月8日凌晨,他在北縣五股鄉西凌雲路一段竊走機車後棄置在成泰路三段,再偷另一輛機車,並四處尋找目標,發現一名16歲少女獨自在走在街上,逼迫少女上車,載往五股鄉天乙路一處墓園。

張嫌色慾薰心,竟在墓碑前對少女上下其手,強逼口交,正要性侵時,少女喊痛,他只好手淫射精,後來因為聽見巡邏警車的警笛聲,隨即丟下少女落跑;少女摸黑徒步求救,警方獲報後趕往現場,在墓園地板上採集到張嫌精液並循線逮人。

板橋地檢署昨日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將張男起訴,從重求刑15年。至於張男在墓地手淫的荒唐行徑,檢方認為無「故意」犯意,未構成公然侮辱罪。

http://www.nownews.com/2010/06/11/91-26138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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